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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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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条件

录取条件

1、应届初中毕业生、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。品德良好、无犯罪前科,经学校政审办政审合格

2、身高 男: 165cm以上,女: 157cm以上,防暴方向(男: 170cm以上,女: 162cm以上)。

3、视力: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.6,无色盲色弱。

4、面部、颈部、手部无明显大疤痕,无纹身。

5、健康:无精神病史、无肝炎病史、无慢性疾病。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、非扁平脚、鸡胸、O型腿。


毕业文凭、毕业待遇

1、毕业文凭:

学生被正式录取,享受中专教育学制三年,毕业获得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。学生在校期间,可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中专升大专考试,成绩合格,可进入大专或本科院校学习(司法、公安类院校对口专业)。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统招大专毕业证书(可网上查询),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资格考试。

2、毕业待遇:

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,注册后,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与校方签订《就业安置协议书》毕业后由学校负责推荐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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